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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工信厅节函[2012]144号
【颁布时间】 2012-03-01
【实施时间】 2012-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0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湘江流域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湘江流域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意见

  (工信厅节函[2012]144号)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你委《湘江流域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湘经信[2011]617号,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湘江流域是湖南省人口最密集、工业最集中、经济最发达的核心区域,也是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加快在流域内工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是实现湘江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生活安全的重要途径。我部原则同意《方案》内容,请你委认真组织实施。

  

  二、湘江流域是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区域。你委要结合《方案》的实施,组织流域内工业企业特别是涉重金属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量,降低末端治理的难度和压力。

  

  三、请你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切实实施审核提出的方案,特别是要提高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方案实施率。

  

  四、为支持《方案》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在安排中央财政清洁生产、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时,支持湘江流域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技术改造、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你委要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确保《方案》中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的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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