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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是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经过五个五年全民普法教育,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条件限制,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教育形式单一,工作水平相对落后,存在一些盲点和死角。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参与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适应农村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增强农民的宪法观念, 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形成崇尚宪法、法律的社会风尚。深入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开展农业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继承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社会矛盾,努力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为重点,以“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