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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2]33号
【颁布时间】 2012-03-09
【实施时间】 2012-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1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12〕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国办函〔2011〕164号)和《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协办函〔2011〕1号)的精神,我市已被列为第二阶段三网融合试点城市。为加大对试点工作的协调推进力度,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福州市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徐铁骏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王闽华 (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陈继鹏 (市经委主任)

  

  王 征(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广电集团党委书记)

  

  陈 燕 (市广电局局长)

  

  成 员:王韶红(市发改委副主任)

  

  林端雄(市经委副主任)

  

  吴昌光(市建委副调研员)

  

  郑寿平(市科技局副局长)

  

  林 祥(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芝玲(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秀卿(市规划局党组副书记、总工程师)

  

  赵 洵(市广电局副局长)

  

  王 晋(市广电集团总经理)

  

  许剑锋(市数字办副主任)

  

  陈 巧(电信福州分公司总经理)

  

  沈文海(移动福州分公司总经理)

  

  许海谋(联通福州分公司总经理)

  

  何 强(福州市通信发展办公室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经委,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国务院《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和《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要求,以及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任:陈继鹏(兼)

  

  常务副主任:林端雄(兼)

  

  副 主 任:赵 洵(兼)

  

  林钦华(市广电集团总工程师)

  

  林苏辉(电信福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刘将峰(移动福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陈新宇(联通福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办公室成员由市经委、市广电局、市广电集团、电信福州分公司、移动福州分公司、联通福州分公司等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今后如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人事发生变动,均由分管领导接任协调小组相应职务。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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