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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医[2012]13号
【颁布时间】 2012-03-12
【实施时间】 2012-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1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检测,采用rt-pcr方法;

  

  4.新城疫病毒检测,采用rt-pcr方法。

  

  三、比对样品和试剂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或指定实验室,研究制定比对实验样品制备和测试方案。

  

  比对样品由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或指定实验室制备、分装和编号,每个比对项目设置5~7份盲样。比对所用检测试剂由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或指定实验室(或其试剂产品制造商)制备,并经质控检测合格。

  

  四、比对样品和试剂发放

  

  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或各指定实验室将比对样品、检测试剂连同质量检测报告、参考值一同送交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级兽医实验室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领取比对样品和检测试剂。

  

  五、结果报告与分析

  

  各省级兽医实验室接收比对样品和检测试剂后,在规定时间完成检测,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报送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于5月上旬完成检测结果比对分析,形成总结报告报农业部兽医局。

  

  六、结果通报

  

  5月中旬,农业部兽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通报省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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