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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工商食字[2012]35号
【颁布时间】 2012-03-07
【实施时间】 2012-03-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1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加强协调协作,严格督查检查。各地要加强内设机构之间以及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督查、检查和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解决监管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尤其要善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和指导,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总局将适时组织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四)加强工作交流,严格信息报送。各地要及时向总局报告在治理整顿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强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的报送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要分别于6月15日、12月10日前将今年上半年(截至5月31日)、2012年1月至11月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总局食品司。

  

  附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1-7)

  

  附件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汇 总 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类别

单 位

数 量

其中 农村市场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食品经营者

户次

  

3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个次

  

4

捣毁售假窝点

  

5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已结案)

案 件 数

  

案值

万元

  

罚没金额

万元

  

6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

公斤

  

7

查处销售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件(已结案)

案件数

  

案 值

万元

  

罚没金额

万元

  

8

查处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数量

公斤

  

其中:查处食品添加剂数量

公斤

  

9

取缔无照经营

  

10

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11

吊销营业执照

  

12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13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14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15

食品安全示范店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乳制品市场整治情况)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类别

单 位

数 量

其中 农村市场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乳制品经营者

户次

  

其中:检查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乳制品经营者

户次

  

3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个次

  

4

捣毁售假窝点

  

5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乳制品案件(已结案)

案 件 数

  

案值

万元

  

罚没金额

万元

  

6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乳制品数量

公斤

  

7

取缔无照经营

  

8

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9

吊销营业执照

  

10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11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12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三)

  (添加剂市场整治情况)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类别

单 位

数 量

其中 农村市场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食品经营者

户次

  

3

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者

户次

  

4

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案件(已结案)

案 件 数

  

案值

万元

  

罚没金额

万元

  

5

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添加剂案件(已结案)

案 件 数

  

案值

万元

  

罚没金额

万元

  

其中: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案件(已结案)

案 件 数

  

案值

万元

  

罚没金额

万元

  

6

查处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数量

公斤

  

其中:查处食品添加剂数量

公斤

  

7

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数量

公斤

  

8

取缔无照经营

  

9

吊销营业执照

  

10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11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12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四)

  (食用油市场整治情况)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类别

单 位

数 量

其中 农村市场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食用油经营者

户次

  

3

检查各类市场

户次

  

4

捣毁售假窝点

  

5

查处假冒伪劣食用油案件(已结案)

案件数

  

查处数量

公斤

  

案值

万元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油案件

案件数

  

查处数量

公斤

  

案值

万元

  

查处“地沟油”案件

案件数

  

查处数量

公斤

  

案值

万元

  

6

取缔无照经营

  

7

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8

吊销营业执照

  

9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10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11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五)

  (酒类市场整治情况)

  填报单位: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类别

单 位

数 量

其中 农村市场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酒类经营者

户次

  

3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个次

  

4

捣毁售假窝点

  

5

查处假冒伪劣酒类案件

(已结案)

案件数

  

数量

公斤

  

案值

万元

  

罚没

金额

万元

  

查处假冒伪劣白酒案件

案件数

  

数量

公斤

  

案值

万元

  

罚没

金额

万元

  

查处假冒伪劣葡萄酒案件

案件数

  

数量

公斤

  

案值

万元

  

罚没

金额

万元

  

6

取缔无照经营

  

7

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8

吊销营业执照

  

9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10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11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六)

  (调味品市场整治情况)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类别

单 位

数 量

其中 农村市场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调味品经营者

户次

  

3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个次

  

4

捣毁售假窝点

  

5

查处假冒伪劣调味品数量

公斤

  

其中:食醋数量

公斤

  

 料酒数量

公斤

  

 酱油数量

公斤

  

 其他调味品数量

公斤

  

6

查处假冒伪劣调味品案件(已结案)

  

其中:食醋案件

  

 料酒案件

  

 酱油案件

  

 其他调味品案件

  

7

罚没金额

万元

  

8

取缔无照经营户

  

9

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10

吊销营业执照

  

11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12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13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七)

  (校园及周边整治情况)

  填报单位: 填表人: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类 别

单 位

数 量

其中 农村市场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食品经营者

户次

  

3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户次

  

4

捣毁售假窝点

  

5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已结案)

案件数

  

案 值

万元

  

其中: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案件数

  

案 值

万元

  

6

罚没金额

万元

  

7

取缔无照经营

  

8

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9

吊销营业执照

  

10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11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报送方式和要求: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综合业务系统(网址http://172.16.1.75),于每月15日前报送上个自然月情况,并于6月15日前报送上半年(截至5月31日)的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送1至11月情况,2013年1月10日前报送2012年全年情况(汇总表为各项整治工作数据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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