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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沪卫中医[2012]017号
【颁布时间】 2012-03-08
【实施时间】 2012-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2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嘉定区中医医院等5家单位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四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嘉定区中医医院等5家单位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四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的通知

  (沪卫中医〔2012〕017号)


  

  嘉定区卫生局、浦东新区卫生局、杨浦区卫生局、长宁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第四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7号)要求,确定本市嘉定区中医医院等5家单位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四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试点单位要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试行)》、《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不断总结,认真做好试点工作。

  试点单位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掌握试点单位的工作情况并切实加强支持。对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可及时与我局中医药服务监管处联系。

  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云

  联系电话:22121628

  电子邮箱:lt.stone@163.com

  

  附件:本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四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

  
本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四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名单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医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所

  上海市杨浦区殷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上海中经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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