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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受理2012年度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申请享受进口免税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关村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控股(集团)公司: 为提高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调整升级,国家相继发布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2〕14号)等通知文件(可在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网站下载),对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装备和产品目录,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进口不予免税的装备和产品目录进行了规定和调整。根据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现将市经济信息化委受理2012年度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申请享受进口免税政策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1)3份; 2、申请文件(要求见附件2。建议先报送1份,初步审查合格后再报送4份)5份及电子版光盘2份。 二、受理时间、地点 1、受理时间:3月1日-31日; 2、受理地点:北京市经委经济技术市场发展中心(地址:东城区鼓楼东大街48号 邮编:100009)。 三、受理部门、联系人 市经济信息化委装备产业处: 汪 宏,57587711,wangh@bjeit.gov.cn 北京市经委经济技术市场发展中心: 苏铁军,64019717,sutiejun@bjeit.gov.cn 请各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相关材料,并督促2011年度已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的企业按照财关税〔2012〕14号附件4要求,于3月15日-25日报送上一年度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告(3份纸件、3份电子光盘)至北京市经委经济技术市场发展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公司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 2.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申请文件及其要求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公司文件 *** [年度] **号 签发人: 关于***公司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 政策申请报告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业务、技术能力、生产市场情况,上年度产品销售、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情况,本年度经济指标预计)。 ***公司产品在《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详细对应目录,对应的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数量、进口额、免税额。 公司承诺所报送申请文件真实、有效。 特此申请。 附件: ***公司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文件 ***公司(公章) 二○ 年 月 日 抄送:北京海关、财政部驻北京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附件2: 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申请文件及其要求 一、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性质、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以及经营范围; 2、企业基本财务状况,有关重大技术装备生产销售或者合同订单情况; 3、企业从事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指标等(须注明有关装备或产品在《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在条目); 4、企业设计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和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5、企业研发技术人员人数及其占企业职工的比例; 6、预计本年度有关装备或产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预计本年度进口(财关税〔2012〕14号)附件2中零部件及原材料清单(须注明有关零部件及原材料在《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所在条目)、进口金额、进口税额; 7、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其中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可在正式对外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补报; 3、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4、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其汇总统计表; 5、《申请企业基本信息表》、《某年销售量证明合同汇总表》、《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清单》、《本年度进口零部件所对应销售合同汇总表》(均可在工业信息化部网站下载); 6、受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有关要求 有关文件或材料应为原件或者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申请文件需加盖骑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