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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2]25号
【颁布时间】 2012-03-08
【实施时间】 2012-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3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中国·南京科技创新与重大项目投资洽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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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王德生任组长,市投促委庄岩、市人社局吴成钢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牵头,成员由市投促委、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市工商联等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职责:做好活动的总体宣传策划,做好会前、会议期间以及会后的宣传等组织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各方面筹备工作的进度,加强同各有关单位的联系,收集、汇总、上报各项筹备工作情况,并对重大事项进行协调。组委会办公室下属的五个工作小组,要根据工作方案赋予的工作职能制订本小组的工作方案,于3月9日前将工作方案和活动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务组)。

  

  (二)各区县、开发区、功能平台、市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统一分工开展工作,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与组委会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密切合作,根据工作方案的整体要求,迅速制订各自的活动方案。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定时间、定任务、定质量,确保完成各项筹备工作。

  

  (三)各区县、开发区、功能平台、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指定相关领导参加洽谈会组织机构,各承办、协办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指导本单位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四)请各区县、开发区、功能平台、市政府相关部门将活动方案(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拟请市领导、议程、主承办单位、联系人)、相关资料(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联系人手机、电话、传真和邮箱)于3月1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会务组)。

  

  (五)各单位要抓紧客商的邀请工作,确保参会客商的层次和数量。全国工商联领导由市工商联牵头邀请,国家相关部委领导由各对口单位牵头邀请,省主要领导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邀请,境内外人才和机构代表由人社局牵头邀请,央企代表由经信委牵头邀请,民企代表由投促委牵头邀请。

  

  (会务组联系人:陈敏,电话:84210439,传真:84211234,邮箱:nanjingip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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