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登录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网友们正在搜索
·
陕西省实施
1年前
·
上海市实施
1年前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
1年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
1年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
1年前
·
建设项目
1年前
·
海
1年前
·
关于印发
1年前
·
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
1年前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
1年前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请在此输入缺失的法规标题!
多长时间收录?
添加进我的法规库
|
放入浏览器收藏夹
|
转发好友
取消
【法规名称】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排气污染检测有关事项的通告
【颁布部门】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2-03-01
【实施时间】 2012-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3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排气污染检测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制度,促进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纯电动汽车无废气排放,无需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
二、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混合动力汽车排气检测标准。在标准出台之前,我市暂不对混合动力汽车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
三、凡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纯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车主,需领取绿色环保标志的,可凭车辆行驶证在全市各环保标志发放点直接领取。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回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第十阶段限行措施的通告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三批)的公告(2009重新发布)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五批)的公告(2009重新发布)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四批)的公告(2009重新发布)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六批)的公告(2009重新发布)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2009重新发布)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八批)的公告(2009重新发布)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七批)的公告(2009重新发布)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九批)的公告(2009重新发布)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公司上市环保情况核查管理办法》等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二批)的公告(2009重新发布)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异地号牌载客机动车申领绿色环保分类标志有关事项的通告(2009重新发布)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等1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的通告(2009重新发布)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排气污染检测有关事项的通告
·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回顾评价实施办法
·
深圳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2009重新发布)
·
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09重新发布)
法规搜索: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