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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明电[2012]4号
【颁布时间】 2012-04-01
【实施时间】 2012-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3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安监总明电〔20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统筹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定于2012年4月上旬,在海南省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宣传解读《规划》的主要内容。

  

  (二)安排部署《规划》实施的总体工作。

  

  (三)布置2012年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执法能力建设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分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负责同志;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规划科技处处长;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分管领导和科技装备处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有关同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和相关司局有关同志。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4月10日(星期二)。4月9日报到。

  

  (二)地点:黄金海景大酒店(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67号;联系人及电话:张文清,13118995317)。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接到此通知后,立即转送给同级发展改革委,并统一组织报名。

  

  (二)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于4月6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联系人及电话:黄骏、刘新军, 010-64463533、64463180〈带传真〉)。

  

  (三)需要接机(站)的,请提前与海南省安全监管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杨成明、王振洪,0898-65374542(带传真)、13976611711、13138991787)。

  

  附件:会议回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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