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办字[2012]46号
【颁布时间】 2012-04-07
【实施时间】 2012-04-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3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百家外企进河北总体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百家外企进河北总体方案的通知

  (办字〔2012〕4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商务厅制定的《百家外企进河北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七日

  


  
百家外企进河北总体方案

  (省商务厅)

  


  为强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强势推进招商工作,吸引更多的境外客商特别是战略投资者到河北投资创业,加快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战略目标和“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的经济发展战略,以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首都经济圈建设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冀中南地区被列为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为契机,以深入实施“百家外企进河北”为抓手,以务实推进与境外战略投资者合作为重点,动员全省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打一场对外开放的主动战、攻坚战、总体战,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构建吸引承接国际资本和国内资本转移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二)目标任务。围绕储备一批、洽谈一批、签约一批、落地一批的总体目标,锁定100家利用外资超3000万美元的重点签约项目,逐一建立台账,拉出单子,列出明细,实行“一个客商、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跟到底”的“四个一”推进机制,全程跟进,全程服务,争取年内项目落地。筛选千家与河北产业关联度高、投资意向明确的世界500强企业、知名跨国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等境外战略投资者,逐一建立客户档案,加强联络,深入对接,形成更加紧密、稳固、长久的合作关系。

  二、推进措施

  (一)锁定重点地区,力促定向招商。以巩固港台、提升日韩、拓展欧美为重点,深入研究其发展战略、产业布局、投资偏好等决定对外投资的综合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分国别、分区域、分产业招商指南,精准定位,定向突破,广泛寻求双方在资本、技术、市场等方面合作的切入点和对接点。

  (二)明确重点领域,力促产业招商。突出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层次、强化发展重点、扩大发展规模,实施系统性、整体性、产业化招商活动。以高端制造、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制定完善产业招商目录,绘制产业招商图,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对接,重点在关键领域引进一批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重点实施一批能够带动整个产业发展的重大外资项目,纵向延展产业链,横向壮大产业群。

  (三)瞄准重点企业,力促精细招商。注重市场和客户细分,重点与世界500强、知名跨国公司、行业龙头企业、技术领先企业等境外战略投资者建立密切联系和联络沟通机制,按国别、行业、规模、技术先进性等进行梳理分类、排序,建立重要客户信息库,动态掌握客户投资需求、意向,积极开展攻坚对接,实施点对点、一对一招商。力争引进一批高端项目、配套企业和先进技术,提升优势产业,做大发展规模。

  (四)谋划重点项目,力促专业招商。重点谋划一批产业集群度高、资源利用效率高、财税贡献率高、社会就业率高、市场前景好的单体利用外资超千万美元项目,分门别类建立招商项目库,逐个项目精心包装,逐级组成专业团队,制定技术和商务推介方案,与重点客商实施专业化对接,努力形成系统化、专业化、精细化投资促进体系。

  (五)启动重点团组,力促常态招商。精心组织省主要领导率团出访的香港投洽会,高标准办好廊坊经洽会、曹妃甸临港产业投洽会,充分利用好厦门投洽会招商平台。重点组织面向港台、日韩、欧美的招商小团组,开展定点、定向、定任务招商。省和有条件的设区市、重点开发区抓紧在日韩、港台等主要外资来源地设立常设招商机构,开展驻点招商,努力形成常态化、专业化招商体系。

  (六)夯实园区载体,力促集约招商。以环境优势、体制优势、政策优势、产业配套优势、专业团队优势,吸引境外大集团、大公司和战略投资者,引进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推动项目向开发区投放、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开发区汇聚。集中力量支持曹妃甸新区、渤海新区、正定新区、北戴河新区、冀南新区、乐亭新区、白沟新区等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国别工业园和特色产业园,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