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2]42号
【颁布时间】 2012-04-09
【实施时间】 2012-04-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3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行2012年宁夏国土整治“三大工程”启动仪式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行2012年宁夏国土整治“三大工程”启动仪式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2〕4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定于2012年4月10日举行2012年度宁夏国土整治“三大工程”--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生态移民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启动仪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4月10日(星期二)14:30在同心县丁塘镇项目区举行启动仪式。

  二、参加人员

  (一)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审计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局、扶贫办、农垦局)和移民局的负责人。

  (二)各市、县(区)政府分管副市、县(区)长和国土资源局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请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移民局负责人于4月10日9:30在自治区政府南大门门口集中乘车前往同心县;各市、县(区)参会人员于4月10日14:10前在同心县丁塘镇项目区集中参加启动仪式。

  (二)请各市、县(区)和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4月9日(星期一)10:00前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三)会务工作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

  请新华社宁夏分社、人民日报、国土资源报驻宁记者站和宁夏广电总台、宁夏日报社、宁夏新闻网届时安排记者报道(4月10日7:50前在悦海宾馆客房中心门前集中乘车)。

  联系人:冯 亮

  电 话:0951-504397313995177237

  传 真:0951-5043050

  附件:启动仪式议程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

  
启动仪式议程

  


  一、兑现2011年度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目标责任考核奖励。

  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刘卉介绍2012年度宁夏国土整治“三大工程”基本情况。

  三、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讲话。

  四、自治区副主席郝林海讲话。

  五、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宣布2012年度宁夏国土整治“三大工程”启动。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