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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2]40号
【颁布时间】 2012-04-06
【实施时间】 2012-04-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4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2年宁南区域中心城市暨大县城建设大会战动员会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2年宁南区域中心城市暨大县城建设大会战动员会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2〕40号)


  

  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同心县、盐池县、海原县、红寺堡区、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城市化工作暨沿黄城市带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12年4月11日召开2012年宁南区域中心城市暨大县城建设大会战动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安排部署2012年宁南区域中心城市暨大县城建设有关工作;为固原市西兰银综合物流园区开工奠基。

  二、参加人员

  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同心县、盐池县、海原县、红寺堡区、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国土资源、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自治区城市化工作暨沿黄城市带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名单附后)主要负责人。

  邀请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协领导出席。

  三、时间地点

  2012年4月11日10:30在固原市西南新区西兰银综合物流园区召开,会期半天。参会人员于4月10日17:00前到固原市古雁山庄报到。

  四、其他事项

  (一)会务工作由固原市、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协助。

  (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固原市、红寺堡区作好会议发言准备(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其他市、县(区)准备书面发言材料,于4月9日11:00前将发言材料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各参会单位于4月9日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李晓坤,李维斌;电话:0951-5025593(传真),0951-5025593。

  (三)请新华社宁夏分社、人民日报社宁夏分社、宁夏日报社、宁夏广电总台、宁夏新闻网安排记者报道。

  (四)固原市和自治区警卫局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五)参会人员统一着正装。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

  
自治区城市化工作暨沿黄城市带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厅,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林业局、旅游局、农垦局,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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