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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12]96号
【颁布时间】 2012-04-01
【实施时间】 2012-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4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12]96号)


  

  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12年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2012年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2012年是全面启动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以下简称天府新区)建设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天府新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形成推进天府新区建设的强大合力,特制订2012年天府新区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一、明确目标要求

  

  依据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和天府新区总体规划,遵照“再造一个产业成都”的指导思想,按照现代产业、现代生活、现代都市“三位一体”、“产城融合”和发展组合型新型城市形态的要求,2012年天府新区建设要充分体现“快速起步、重点突破”的阶段性特征,突出“一城”的支撑带动作用和“六区”的功能定位,基本形成新区规划体系,启动建设一批支撑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先导性重大生态绿地项目、标志性重大公共服务项目和引领性重大产业项目,制订出台支持政策,切实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天府新区起步建设尽快上规模、聚人气、上档次、树形象。

  

  二、细化工作任务

  

  (一)加快形成规划体系。

  

  1.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编制。4月底前完成天府新城及空港高技术产业功能区、龙泉高端制造产业功能区、成眉战略新兴产业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6月底前完成创新研发产业功能区、两湖一山国际旅游文化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9月底前完成南部现代农业科技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厅协调)

  

  --规划审查。按照成熟一个审查一个的原则,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半个月内提出初审意见,规划经修改后报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规划建设委)审查。(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省规划建设委规划小组协调)

  

  2.重要区域和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规划编制。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开展城市设计编制,6月底前完成重要区域和重点地段城市设计。(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厅协调)

  

  --规划审查。按照成熟一个审查一个的原则,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城市设计半个月内提出审查意见,设计经修改完善后报省规划建设委备案。(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省规划建设委规划小组协调)

  

  3.专项规划。

  

  --规划编制。3月底前完成交通建设、生态环境与绿地系统、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6月底前完成公共服务、能源、给排水等专项规划,10月底前完成有关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负责,省直有关部门协调)

  

  --规划审查。按照成熟一个审查一个的原则,省级各专项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专项规划半个月内提出审查意见,规划经修改完善后报省规划建设委备案。(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厅、省能源局等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规划展览。6月底前完成天府新区规划布展,集中向社会公开展示天府新区规划建设情况。(成都市人民政府牵头,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厅协调)

  

  (二)大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1.建立重大项目动态储备库。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及省直相关部门依据天府新区总体规划,围绕天府新区功能定位,建立分层级的重大项目动态储备库,科学确定项目准入门槛,起步区项目要充分体现先进性、支撑性和引导性,不降格以求。同时3月底前,按照今年天府新区重大项目建设目标要求,在去年底首批集中启动75个重大项目基础上,再筛选提出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重大公共服务和重大生态绿地项目。这批项目报省规划建设委审查后由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负责,省规划建设委办公室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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