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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国税发[2012]51号
【颁布时间】 2012-04-01
【实施时间】 2012-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4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的通知

  (粤国税发〔2012〕51号)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自2008年第一次发布我省纳税百强排行榜以来,通过不断完善和规范数据统计口径,强化不同征税单位、不同企业之间数据的交叉比对,广东纳税百强排行榜的完善度、准确性和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具有较高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广东纳税百强排行榜越来越成为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企业管理层制定发展战略的重要参考信息,专家学者开展学术研究的重要数据资料来源。为客观反映广东企业2011年度依法经营和诚信纳税的相关情况,同时从税收角度透视我省经济发展状况,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对纳税数据进行了汇总排名,产生了2011年度广东纳税百强排行榜,现予以发布。

  

  2011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按照以下标准、口径和方法进行入围筛选、数据统计和位次排名:

  

  第一,按照独立纳税人标准筛选入围企业名单。2011年度广东纳税百强排行榜所有上榜企业均为独立纳税企业,不包括有纳税活动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户,不对独立纳税的母、子公司和总、分支机构进行合并。

  

  第二,按照录入税务部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资料为准公布企业基本资料。上榜企业的行业性质,按主体税源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行业来确定。

  

  第三,按照上榜企业2011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国内税收直接收入口径来统计纳税数额。一是税款入库时间为2011年会计年度,即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是纳税总额为实际入库税款总额。采取四舍五入方法,剔除了正常退库的税款,不包括应缴未缴的欠税。三是所纳税款为入围企业自身实际缴纳的税收收入。不包括企业代征代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预提所得税、国内消费税及其它企业税收,也不包括税务部门依法征收的各种规费和非税罚款收入。由于目前契税在财政部门和地税部门都有征收,为便于数据统计和增强可比性,本排行榜的税收收入也不包括契税收入。四是所有入库税款均为国内税收直接收入。包括正常征收、汇算清缴、稽查查补的入库税款和清缴入库的欠税以及在其它企业被代征代收、代扣代缴的国内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不包括海关代征税收收入和增值税免抵调库收入。

  

  第四,按照上榜企业入库税收总额从大到小来确定排行榜位次。不分征税机关,不分税种,对上榜企业按独立纳税标准汇总所纳各税来计算排名。

  

  2011年度广东纳税百强排行榜,反映了如下几方面的情况:

  

  从总体情况来看:2011年度广东纳税百强排行榜具有“入围门槛高,纳税总额多、税收落差大”的鲜明特点。广东纳税百强排行榜入围门槛首次突破5亿元,排名榜首的企业纳税额接近120亿元,单户企业纳税额超过100亿元的达到3户,为历年之最。据统计,2011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实际缴纳各项国内税收直接收入合计1870.95亿元,占当年全省同口径税收总额的25.4%,百户企业税收贡献超过四分之一,体现了重点企业对经济税收的强劲拉动作用。虽然入围门槛和纳税总额在增加,但排行榜的税收落差依然较大:从纳税超100亿元的前三甲直落至第四位的80多亿元,纳税80多亿元的2户、70多亿元的1户、60多亿元的2户、40多亿元的4户、30多亿元的5户、20多亿元的6户,其余77户纳税额全部在20亿元以下。排行榜的这种结构状况,直观反映我省税源大户少且落差大、中等规模税源相对集中的基本特点。

  

  从地区分布情况看:2011年度纳税百强企业涵盖全省14个地区,其中94户上榜企业集中于珠三角地区的8个市;此外,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各有3个市分别上榜1户企业;其它7个市无企业上榜。在珠三角地区中,上榜企业绝大部分集中于广州、深圳两大中心城市:广州最多,共38户企业上榜,其中排名前十位的企业六成在广州地区;深圳有36户企业上榜。这两个市上榜企业总数占排行榜的74%,所纳税收占百强企业纳税总额的71.2%。其它市上榜百强企业的具体情况是:东莞、湛江各4户;珠海、佛山、江门、惠州各3户;中山、韶关、梅州、河源、茂名、潮州各1户。

  

  从税种分布情况看:2011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所纳税款的87%来自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消费税三大税种。其中:缴纳企业所得税共计617.9亿元,为百强企业纳税最多的税种,占百强企业纳税总额的近三分之一,达33%;缴纳国内增值税共计524.53亿元,占28%;缴纳国内消费税共计489.87亿元,占26.2%。此外,百强企业还合计缴纳营业税95.46亿元、占其纳税总额的5.1%;缴纳其它税收143.19亿元,占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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