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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12]101号
【颁布时间】 2012-04-01
【实施时间】 2012-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4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革命老区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加强规划引导。加强与主体功能区、地震灾区振兴、藏区跨越式发展、大小凉山综合扶贫、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相协调,确保革命老区规划在总体上合理一致,在时间安排上科学有序。

  

  (三)加强政策支持。大力争取中央财政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省、市(州)、县(市、区)财政也要加大投入力度,使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政策惠及所有老区县(市、区)。我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各类政府性资金的整合力度,加大对老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扶贫帮困、就业促进、防灾减灾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投入,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各类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方式,增加对老区信贷投放和金融支持。创新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加强各类资金整合,扩大完善连片扶贫开发、贫困村互助资金、农村金融创新等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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