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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济南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确定成立济南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张海波(副市长) 副组长:耿建新(市政府副秘书长) 史同伟(市商务局局长) 徐 群(市科技局局长) 成 员:伊沛扬(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王秀新(市法院副院长) 蒋忠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 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吴德清(市公安局副局长) 范立山(市监察局副局长) 栗端常(市司法局巡视员) 王 毅(市财政局副局长) 侯翠荣(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奉光(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曲国华(市商务局巡视员) 刘空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靳 磊(市文化执法局副局长) 马其江(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厚友(市国资委副主任) 孔 静(市地税局副局长) 刘清鑫(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王建森(市工商局副局长) 商光彦(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光明(市质监局副局长) 徐 毅(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泰吉(市法制办副主任) 宋尔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巡视员) 闫循民(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周明(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王 宏(市综治办副主任) 于治义(市服务业办主任) 岳隆杰(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 姜 建(济南海关副关长) 原永兰(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曲国华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