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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一)集中开展城乡规划督察专项检查工作。在珠三角城乡规划督察员开展日常督察的基础上,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集中开展一次专项督察工作。 (十二)积极探索城乡规划督察巡驻结合的工作模式。今年内新遴选一批城乡规划督察员,研究起草对部分地区实行巡驻结合试点的工作方案,推动我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水平 (十三)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建立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的师资库和考试题库。积极创新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培训的方式和工作模式,会同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好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工作,争取今年内基本实现持证上岗的工作目标。 七、全力做好“三打两建”工作 (十四)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打两建”工作的部署。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的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协同省纪委做好打击商业贿赂的专项行动;协同公安部门做好打击工程建设领域欺行霸市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解决非法控制招标投标和以非法手段进行房屋征收逼迁行为。 八、加强执法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 (十五)以提高执法人员的廉洁从政能力为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建设、廉政建设与执法监察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科学执法的能力。 九、强化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研究 (十六)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等专题调研。一是着重研究当前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一步确立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执法监察的工作模式;二是学习借鉴国内外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经验,积极探索与我省省情相适应的城乡规划督察管理工作制度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