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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同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2-04-10
【实施时间】 2012-04-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5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城市道路街景综合整治通告


  

  为了改善城市街道景观,提升城市品位,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对12条城市道路和2011年已布置但未全面完成的29条城市支路以及城市范围内的新建小区及安置区临街建筑街景进行统一规划和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1.对12条城市道路街景进行整治。包括:康乐街、迎泽南北街、迎泽东西街、文昌街、大庆路、振华南街、同泉路、平城街、操场城街、黄花街、武定街及北环路。

  

  2.对2011年已布置但未全面完成的29条城市支路街景继续进行整治。包括:兴和路、滨河路、平城街东延、长青街、北都街、御河北路、云林街、新柳泉街、东方罗马城西侧道路、友谊东街、花园里街、东风里东街、东风里后街、东风里西街、府南街、振兴街、宋庄街、友谊南街南延、原柳泉街、柳泉南街、北辰花园北侧道路、白泊洼、向阳街西延、新南站南侧道路、红旗街南延、同泉里后街、操场城东延、清远西街、东小城东侧道路。

  

  3.城市范围内的新建小区及安置区临街建筑底商的街景进行统一规划和整治。

  

  二、整治内容

  

  凡在整治范围内涉及街景整治和建筑立面装修的临街单位及商户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5月1日前)自行拆除各自建筑物墙体及楼顶上违建的广告牌、店堂牌匾、单个字体、外扩门斗及临街私搭的建筑物、构筑物。并严格按照大同市城乡规划局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实施。

  

  三、具体要求

  

  凡涉及建筑立面装修的单位和个体商户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确保整治工程顺利实施。对于不顾大局,片面强调单位或个人利益,人为制造阻力,推诿阻扰装修实施工程的,市政府将采取强制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并追究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告。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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