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红十字会、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纪念2012年国际红十字日和国际护士节,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的红十字精神和“人道、博爱、奉献”的南丁格尔精神,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红十字博爱天使”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进卫生事业和红十字事业的发展,为建设文明珠海、幸福珠海、和谐珠海做出贡献。 二、项目、范围、条件 “红十字博爱天使”共20名,其中护士、医生各10名。被推荐人选应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相应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红十字会会员或红十字志愿工作者; 2.每年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时间48小时以上,累计服务时间从2011年4月1日到2012年3月30日(由市红十字志愿者协会确认); 3.对红十字事业有突出贡献。 (二)专业条件 1.护士。评选对象和范围是全市卫生系统在岗、具有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人员。评选条件是:①思想政治觉悟高,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纪守法。②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助人为乐,无私奉献。③敬业爱岗,忠于职守,业务能力强,工作成绩显著。④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积极营造以人为本的卫生文化氛围,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群众医疗安全,关心、爱护、尊重患者,深受群众好评。⑤在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及营造和谐医患关系中工作积极,贡献突出。 2.医生。评选对象和范围是全市卫生系统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选条件是:①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②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重领导,遵守社会公德。③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态度诚恳,文明礼貌,服务周到,乐于奉献。 ④严谨求实,开拓进取,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发表论文或论著,努力学习新知识、开展新业务、推广新技术。 ⑤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科学施治,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⑥职业道德高尚,廉洁行医,行风正派,拒收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⑦ 互尊互学、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⑧无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力 副组长:邱华松、李子松 成 员:戴世登、吕健英、林英、常学勤、陈勇、史筱华,各区卫生局局长、红十字会常务(专职)副会长。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单位推荐 各区、各单位认真对照评选条件,采取民主评议、自下而上的方法,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每个区(单位)(包括民营医疗机构协会)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各区、各单位在2012年4月25日前将推荐审批表和简要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附送软盘)报市卫生局医政科,联系人:陆小艳、刘婷;联系电话:2128953。 各区由区卫生局统一推荐。(有关表格可在珠海市卫生局网站www.zhhealth.gov.cn下载。)民营医疗机构由民营医疗机构协会统一推荐。 (二)组织评审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名单和先进事迹报送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表彰名单。 (三)公示 对拟表彰的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通报表彰 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对通过公示的个人,授予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称号,在纪念大会上进行表彰。 附件:1.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护士推荐审批表 2.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医生推荐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护士推荐审批表
注:拟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红十会员或义工证等复印件一并附上。 附件2 珠海市“红十字博爱天使”医生推荐审批表
注:拟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红十会员或义工证等复印件一并附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