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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人[2012]17号
【颁布时间】 2012-04-15
【实施时间】 2012-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6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丁定白、吉宁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丁定白、吉宁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苏府人〔2012〕1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继续聘任:

  丁定白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吉宁同志为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

  以上同志聘期三年。

  

  
二○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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