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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4-13
【实施时间】 2012-04-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6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广东省第三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信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第三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2〕248号)(以下简称《通知》),广东省第三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所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申报单位必须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可行性负责。

  二、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一)电子稿和纸质稿须同时具备,主要信息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准备一式10份,用a4纸打印封装。同时,请在纸质稿首页右上角用铅笔注明项目所属指南目录的大小类别。

  提交纸质稿时请一并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审计报告等相关原件以备审核。

  (二)项目申报单位请另行单独(无需装订入申报材料)向我委提供约1000字的单位及项目简介,加盖公章,并请将简介电子版发送到fanxp@szsitic.gov.cn。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请于2012年4月23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送交我委工贸运行监测处(联系人:范晓平、任翔,电话:82002392、82002984,地址:市民中心c区3118室)。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第三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2〕248号)(略)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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