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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工信部创先办发[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4-11
【实施时间】 2012-04-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7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会议文件的通知

[接上页]
第一,学习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苗圩部长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源潮同志在工信部《关于2011年度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总结的报告》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继续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在深化和拓展上下功夫。

  第二,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与中央确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部署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指导意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知民情,解民忧。同时,深入开展“走进基层党支部”活动,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各项工作,选树典型,总结规律,推广经验。

  第三,全面总结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总结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特点、做法、成效和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分组总结,客观评估,把行之有效的好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探索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做到经常化、普遍化、基层化。同时,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组织好创先争优评选表彰,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四,加强联系,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今天的会议,既是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一次座谈交流会,也是工信系统的一次党建联系会,希望各省(区市)之间多沟通、多联系,相互学习,共同促进,积极探索行业内党建工作新模式和有效工作机制,推动全行业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附件3、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局长谢飞波同志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上的讲话

  为民管理无线电 争创服务排头兵(2012年3月30日)

  部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谢飞波

  


  同志们:

  去年以来,在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无线电管理局协调和组织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紧密结合“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重点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广大党员和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善,服务效能明显提高,获得了用户和社会的广泛好评,促进了无线电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各项任务的完成。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以重协调、抓督促为手段,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国无管系统扎实推开

  按照部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安排,我局领导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刘利华副部长为组长的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把组织重点放在协调和指导31个省(区、市)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增强活动的有效性、针对性,我们召开有基层单位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为制定活动方案提供素材。

  经过认真研究讨论,我们确定了抓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五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的无线电干扰投诉要第一时间响应;二是主动靠上去做工作,为有频率需求用户当好参谋;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行为;四是加强协调指导,保障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五是配合有关单位维护地区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我们及时下发了《关于在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全国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迅速响应,分别成立了相应领导组织和机构,以不同层次和形式,召开会议,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并根据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

  去年10月份,我们召开全国无线电管理高级研修班期间,同时召开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相关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领导厅局级参加了会议,交流研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做法、体会及经验。11月份,为充分发挥联络员作用,我局又下发通知,对联络员职责进一步明确。为宣扬典型表扬先进,我们经常对有一些好的单位做法向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转发,加强彼此间学习交流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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