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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机电办进字[2012]16号
【颁布时间】 2012-04-12
【实施时间】 2012-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7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关于举办机电产品进口业务培训的通知


  

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关于举办机电产品进口业务培训的通知

  (机电办进字[2012]16号)


  

  各地方机电办:

  为全面做好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工作,顺利实现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新旧系统的转换,拟对各机电办进口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按照全国机电和科技产业商务工作会议要求,研究新形势下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工作思路,部署今年机电产品进口工作,介绍新机电产品进口业务管理系统相关情况和使用方法。

  

  二、参加培训班的单位和人员

  

  各地方机电办进口业务负责人1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4月20日-21日,19日报到

  

  培训地点:金色阳光泰得温泉度假酒店,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278号

  

  酒店总机电话:0898-68728899。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为安排好培训期间食宿等事项,请参训人员填写报名回执,并于4月17日之前传真至海南省机电办。

  

  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用由商务部承担,交通费用自理。

  

  海南省机电办联系人:黄克勤、张重辉

  

  联系电话:0898-65316932,65372201,15808931698,18689812009

  

  传真:0898-65343814。

  

  国家机电办联系人:王迺鹏,钱景汾

  

  联系电话:010-65198778,65197558,13911066835

  

  传真:010-65198768。

  

  金色阳光泰得温泉度假酒店联系人:苏微微

  

  联系电话:0898-68727630,13876176531。

  

  附件:机电产品进口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略)

  

  
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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