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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机关党组织按《党章》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投资促进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五、其他事项 (一)招商引资方面的职责分工。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规划编制、宣传推广、综合协调、督促跟踪,具体负责特别重大项目的全程跟踪和项目落地。原归口负责招商引资的部门仍按各自分工做好相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1〕104号)不再执行。 (二)本规定由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福州市投资促进局(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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