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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发文字号】 闽海渔电[2012]43号
【颁布时间】 2012-04-10
【实施时间】 2012-04-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8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做好2012年现代渔业生产项目前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做好2012年现代渔业生产项目前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海渔电〔2012〕43号)


  

  有关项目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促进我省现代农业(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提高项目计划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我省现代农业(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现代农业(渔业)生产项目前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现代农业(渔业)生产项目拟继续把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和水产优质苗种培育及推广作为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关键环节和建设内容,促进现代渔业生产发展水平的提升。具体方案可参照《2011年现代(农业)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闽财农〔2011〕68号)。其中标准化池塘基地拟修订为按照原一类标准化池塘要求建设。

  

  二、各项目县(市、区)要立足本地渔业产业发展现状,根据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认真筛选2012年拟建设项目,在原项目库基础上认真筛选填报《福建省xx县(市、区)2012年现代农业(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库情况表》,提高现代农业(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的示范引导效应,带动渔民增收。

  

  三、请各项目县(市、区)将填报的《福建省2012年现代农业(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库情况表》电子文档于4月20日下午下班前通过邮箱或内部网络交换上报。

  

  联系人:宋武林 电话:0591-87811209

  

  传真:0591-87855653 e-mail: fujianxdyy@163.com

  

  附件:福建省xx县(市、区)2012年现代农业(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库情况表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

  福建省 县(市、区)2012年现代农业(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库情况表

  

  项目县(市、区): 单位:万元 

  
申请财政支持关键环节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实施单位单位性质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起止时限申请省级以上财政资金用途建设规模(亩)资金概算推荐理由
总投资业主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财政补助资金
市县申请省以上补助
(1)=(2)+(3)+(4)+(5)(2)(3)(4)(5)


  1、申请财政支持关键环节选择填写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含标准化池塘和设施养殖基地)、优质水产苗种培育及推广等。

  2、单位性质注明国家级、省级、厅局级、市级龙头企业、合作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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