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颁布时间】 2012-04-19
【实施时间】 2012-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8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专院校、人民团体、中央驻疆各单位:

  

  2012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11】45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二、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三、按惯例,从2012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即上午7:30上班、11:30下班;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乌鲁木齐时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4月19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