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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4-10
【实施时间】 2012-04-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8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结合职业技能大赛开展岗位技能练兵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青岛市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各赛区:

  为加快选拔、培养一大批优秀技能型人才,结合青岛市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要求,决定从4月中旬起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岗位技能练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提出的“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为指导,以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全面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为主线,以提升企业职工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结合青岛市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开展岗位技能练兵活动,鼓励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技能、钻业务,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立足岗位。以岗位为平台,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方针,将练兵内容与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结合起来,根据不同岗位、工种的实际特点,组织开展多样化的练兵活动,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广泛参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技能岗位的职工都有机会参加岗位练兵活动,做到广泛参与、勤学苦练、不断提高,使技能人才规模、结构、素质更好地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

  (三)以练促学。通过岗位技能练兵活动建立“以练兵促学习”的良性机制,组织广大职工广泛开展技术交流和技术协作,充分调动职工学习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工作的创新力、竞争力和发展力。

  (四)勇于创新。在坚持业已形成的组织形式、组织方法和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技术比武的方式,充实技术比武的内容,努力培养职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岗位技能练兵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活动内容

  岗位技能练兵活动内容要着眼企业内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职工技能水平的需求,结合青岛市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通用工种、专业工种和专项技能三项竞赛的具体要求进行,应包括岗位应知应会及相关知识,主要分为:

  1、业务理论学习:学习掌握与从事岗位相关理论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要突出新形势下岗位操作对职工理论知识深度和广度的要求。

  2、操作技能训练:熟练掌握岗位标准化操作技能,即本岗位工作的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基本要求,并增加职工日常工作业绩考核。

  3、行为规范强化:全面掌握与岗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知识和文明礼仪,增强向心力和企业凝聚力建设。

  (二)活动形式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体授课、考试、知识竞赛、技术比武、师带徒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导职工加强对岗位业务知识的学习,强化对技术技能的训练,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为优秀技能人才的脱颖而出搭建平台。

  四、激励措施

  各单位、各企业对技能练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技能人才要结合绩效考核等给予一定奖励。

  各赛区对练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要积极推荐参加青岛市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结合技能大赛对组织岗位技能练兵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岗位技能练兵活动是青岛市第十二届技能大赛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保证技能练兵活动和大赛的有机衔接,推动技能练兵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通过练兵活动逐步建立职工凭技能得到使用和晋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

  (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各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本地区的具体活动方案。各赛区要制定具体的练兵方案,明确本单位岗位技能练兵活动的原则、具体内容和形式以及激励措施等,并于4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活动组织过程中,要将练兵作为提升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选拔优秀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严格要求、强化训练。

  (三)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练兵的关系,把这项活动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职工素质提升结合起来、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练兵促进工作,通过工作检验练兵效果,做到在工作中训练,在练兵活动中提高。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本单位练兵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宣传和总结,积极培树典型,在单位内部形成“重视技能、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在全市上下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社会风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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