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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委、税务局、有关企业: 根据《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版)(沪科合 [2010]19号)的有关规定,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决定于2012年4月16日至5月30日开展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数据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企业范围 2009年至2011年已认定的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二、报送方式 请各区县科委接通知后尽快通知本区域内已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登录“上海科技”网站( 请企业登录“上海科技”网站( 在线打印网上填报表格。其中《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11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二份于5月30日前报送所在区县科委受理点(附:各区县受理部门联系方式汇总表),各区县科委受理部门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市认定办。其中《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额、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比例情况表》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表》连同2011年财务报表一式二份于5月30日前报送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各税务机关审核后集中报送市税务局所得税处。 三、联系方式 市认定办:联系人:王旭勇 联系电话:68795959转3034 市税务局:联系人:李亚琴 联系电话:54679568转66123 特此通知。 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