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法学会
【颁布时间】 2012-04-16
【实施时间】 2012-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9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法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各专业研究会:

  

  中国法学会课题为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实行招标管理制度。2012年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经过面向全国征集选题建议、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已发布课题申报公告,进入招标阶段,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市法学会先期组织全市法学、法律界部分单位向中国法学会上报了7个选题建议。其中,“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现代村规民约研究”一题入选《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时间至2012年5月8日截止,请各团体会员单位、各专业研究会结合本专业研究方向和本职工作,继续组织会员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申请人须按照《2012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和《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2012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8份。(以上文件均请登录www.chinalaw.org.cn下载)

  

  2、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

  

  3、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本单位申报材料于5月5日前统一寄送至市法学会秘书处收(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99号,邮编 710008)。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西安市法学会邮箱,务请设置附件发送格式为:学科(课题题目+申请人)。由市法学会整理汇总寄至中国法学会。

  

  联系人: 杨雪娟、张淼

  

  联系电话: 86781382

  

  email:  xasfxh@163.com

  

  
西安市法学会

  

  2012年4月16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