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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统计局
【发文字号】 闽统[2012]39号
【颁布时间】 2012-04-16
【实施时间】 2012-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9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1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


  

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1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

  (闽统〔2012〕39号)


  

  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11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989元。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月平均工作小时分别为20.83天和166.6小时,职工的日工资按此进行折算,即:职工日平均工资=年平均工资÷12月÷月平均法定工作天数。

  

  特此通告。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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