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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中央文明办
【发文字号】 教职成厅函[2012]10号
【颁布时间】 2012-04-17
【实施时间】 2012-04-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9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组、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各参赛学校要积极提高“文明风采”竞赛的参与率,建好竞赛数据库,确保数据准确,组织好校级宣传动员、赛项组织和颁奖活动,请于6月30日前,按省级复赛组织委员会要求及时报送参赛作品、总结和参加省级复赛的一组数据库(见附件3)。

  

  本届竞赛征文类的四个赛项在初赛、复赛、决赛中使用网络征集、评选参赛作品,方法见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官方网站www.moewmfc.org有关说明。

  

  本届竞赛用于网络征集、评选的服务器和程序均有改进,但仍建议校级初赛提前、分散上传作品,省级复赛不要在截止日集中上传,避免网络堵塞。少数条件不成熟的地区仍可使用纸质文本征集,但同时要为下届竞赛使用现代化手段做好准备。各省(区、市)报送、评选必须统一使用一种方式。

  

  五、联系方式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100020— 58信箱,邮编100020。

  

  联系人:杜爱玲

  

  联系电话:(010)65826667,手机:13051301943

  

  电子信箱:da6688@sohu.com

  

  
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文明办秘书组

  中华职业教育社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第九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方案

  


  一、参赛资格

  2012年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均可参加。高职附属的中专部学生参赛,应在校名后注明中专部;参赛的五年制高职学生,应为前三个年级的在校生。参赛人资格和参赛作品由学校负责审查。

  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一旦发现抄袭将取消参赛资格和追回获奖证书。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行备份,保留底稿、电子稿(评奖后,由各赛项评委会征集部分获奖作品的电子稿在有关媒体发表)。参加全国决赛的作品处理权,归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此类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二、竞赛内容及具体要求

  本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有5类13个赛项,参赛作品应根据各赛项规定的目的、内容和要求自行命题,标题力求简短、明确。各赛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文类(4项)

  不超过2000字。

  1.“党的阳光沐浴我成长” 征文比赛。

  (1)目的:引导中职学生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程、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和未来发展的远景规划,结合自己的成长历程,切身体会个人的命运和祖国的命运、党的命运密不可分,从而忠心地信赖党,自觉地拥护党,坚定地跟党走。

  (2)内容和要求:参赛作品体裁不限,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或所见、所闻、所感,讲述最难忘的时刻、最深刻的教育、最感动的人物,抒发对党的热爱之情。可以回顾建党九十周年以来党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可以讴歌身边优秀党员的典型事迹,可以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真实、生动、客观地抒写党和国家对中职学子成长的关怀。

  2.“雷锋精神永不磨灭”征文比赛。

  (1)目的:引导学生理解雷锋精神的深厚意蕴和时代内涵,学习雷锋和身边榜样人物先进事迹,践行雷锋精神,把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坚定信念化作努力提高自身职业素养的实际行动和建设家乡、建设祖国的满腔热情,努力成为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

  (2)内容和要求:参赛作品体裁不限,可以从雷锋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事迹说起,可以从自己参与学雷锋活动的实际行动说起,可以是对本校学雷锋活动的宣传报道或对社会新风尚的歌颂等。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

  3.“感恩的心”征文比赛。

  (1)目的:引导学生学会知恩、感恩,学会尊重他人、尊重劳动,知恩于心、报恩于行,从自己所学专业和即将从事的职业出发,立志成才、关爱他人、回报社会。

  (2)内容和要求:参赛作品体裁不限,从家庭和自己的切身感受出发,以小见大、由近及远。可以写父母养育之恩、师长教育之恩、同学相助之恩,也可以写祖国关怀之恩、社会关爱之恩、军队保卫之恩……从自己所学专业和即将从事的职业出发,表达知恩报恩,回报亲人、回报祖国和社会的真情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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