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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山前生态休闲带(西部龙泉寺至抱犊寨的山地及山前区域):以西山、抱犊寨、国山宾馆为依托,在现有山体改造和亮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扩大亮化范围,提升亮化水平,积极开展夜间爬山、夜景观光、野营探险、特色餐饮等户外山地活动,打造省会西部夜间山前生态休闲带。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 四、政策扶持和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充实完善省会夜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夜经济建设职能部门联席办公制度,定期沟通,解决问题。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统一部署、协调和督导夜经济建设工作,确定夜经济建设规划、方案,明确各部门建设目标、具体职责,并负责考核监督,真正使夜经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市商务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石家庄市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石家庄市商业综合体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石家庄市美食休闲广场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石家庄市夜景亮化建设工作实施细则》四个实施细则。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分别制定今年夜经济建设工作方案,报市夜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区至少选择谋划一个高标准夜经济建设项目,制定详细设计实施方案,分解具体工作步骤,确定项目完成时间,大力组织实施建设。长安区与市规划局、城管委等部门结合,将广安街打造成省会夜经济亮点和核心品牌;裕华区与万达广场联合,打造高标准万达金街;桥东区结合商贸中心区特点,重点打造东风路、大经街-民生路特色商业街,亮化中山路、裕华路桥东段和平安大街,打造北国商圈、华夏商圈;新华区重点做好清真寺街伊斯兰风情街、民族路步行街、水上公园整合工作;桥西区重点做好南小街、时光街特色街,中山路与中华大街、裕华路与中华大街两个节点,万象天成、新百广场两个综合体建设工作;高新区重点做好黄河大道、长江大道夜景亮化。每区都要打造一条街成为区域核心品牌,带动周边夜经济活动。 (二)完善公共配套服务 1.做好公共交通保障。一是途经夜经济主要区域的公交车辆全部实现延时营运;二是4条公交观光线路全部更换高标准车辆,同时在“五彩之夜”及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实行免费乘坐,政府给予资金补贴;三是在增开市区夜经济观光线路的同时,增开东南水系、园博园观光旅游线路,在夜经济建设项目附近增设公交站点。 2.增设夜间停车场。合理增设夜间停车场,将夜间消费集中区域不影响交通的地段、地块划为临时停车场地,并免收停车费,以缓解交通压力,方便夜间出行。 3.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公安部门加强夜间治安巡防力量,督促相关单位采取安装监控探头、设立监控室、雇佣专职保安员等措施,营造安全放心的夜间消费环境。 4.加强城市夜经济环境治理。一是严格落实“对延时区域企业利用门前场地在20∶00以后举办的各类促销、演出、群众性娱乐、休闲美食活动采取审批改备案制度”规定;二是增加人力和卫生设施(公共厕所、垃圾箱等),加强夜经济场所的卫生维护;三是对于列入市政府推动规范建设的夜市,由市场主办方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负责组织夜市经营者到属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四是进一步加大对无证无照、流动摊点等的规范清理力度。 5.提升公园、广场夜间休闲环境。延长公园广场夜间亮灯时间至23∶00,市区广场音乐喷泉在夏季夜间全部开放,加强公园、广场美化亮化,组织开展各类演出等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 (三)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1.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动夜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在证照办理、税费减免等方面提供方便;城管、公安部门要在活动审批、备案等方面给予保障;环保、工商、食药监、城管等部门要在夜市、美食休闲广场等相关证照办理方面实行联席审批;电力部门要放宽对夜经济建设项目办理电力增容的手续,并落实好商贸服务企业暂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有关政策;园林、水务等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出台相应的保障扶持措施,确保夜经济项目正常建设,有序开展。 2.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今年市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奖励夜经济商贸服务项目建设和有关活动开展。市内五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各安排2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本辖区夜经济建设,对于资金安排达不到要求的,市政府将不予安排市级扶持资金。其他县(市)、区政府也要安排配套资金。同时,为确保夜经济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市级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要安排必要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