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2-04-19
【实施时间】 2012-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0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广州地区第一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2〕240号)(以下简称《通知》,可到省住建厅网站下载)转发给你们,为做好这次核查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被核查企业应严格按照《通知》的核查内容,对企业内部资料和图纸进行整理归档。我委在现场核查时将随机抽取勘察、设计文件各一项,并带回我委核查。

  

  二、被核查企业应备齐《通知》要求的资料,并填写《通知》附件1的一至七项内容。

  

  三、凡未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的单位,请于5月18日前完成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重新建立诚信档案的工作。

  

  四、我委将组成核查组于4月26日-5月18日到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五、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含手机)传真到市建委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专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2】240号)(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