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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赣效能办字[2012]11号
【颁布时间】 2012-04-19
【实施时间】 2012-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0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3月份全省视频监察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情况通报


  

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3月份全省视频监察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情况通报

  (赣效能办字〔2012〕11号)


  

  各设区市效能办、省直各单位:

  按照《江西省电子视频监察系统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赣监发〔2012〕1号)文件要求,省电子政务监察中心对各地各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视频监察系统运行情况、工作人员服务情况以及网上审批情况进行了电子监察。现将2012年3月份的监察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2月9日全省电子视频监察系统管理使用人员业务培训会议精神,在2月底前完成了本地本单位管理员培训和管理员账户配置工作。从3月份开始,各设区市和大部分省直单位都能严格按照赣监发〔2012〕1号文件的要求,开展日常电子视频监察工作,并按时报送了监察情况。

  针对上期通报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和更换出现故障的监察设备,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亮红灯的审批事项限时办结。南昌市、宜春市和省国土厅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了书面报告。结合实际,各地各单位制定了视频监察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相关制度,如南昌市制定了《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情况通报制度》;九江市成立市电子政务监察中心,专门负责电子监察工作,并印发了《九江市电子政务监察中心工作制度》;新余市制定了《行政服务中心电子视频监察系统管理使用办法》等,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监察系统运行稳定,使用高效。

  总体来看,3月份视频监察系统绝大部分设备运行正常,视频、音频信号清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状态良好,服务规范。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得到了进一步运行、应用。

  二、存在问题

  汇总各地各单位上报的3月份电子视频监察情况,有5个设区市通过日常电子监察,发现部分工作人员存在脱岗、上班时间网上看电影、玩电脑游戏等问题。省直单位和其它设区市在一个月的监察过程中除系统设备方面的问题,未发现工作人员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但省电子政务监察中心通过不定时巡查和随机抽查依然发现了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视频监察系统设备方面

  有7个视频监察点出现设备中断,36个视频点无视频信号或图像不够清晰,6个视频摄像头对位不准造成不能完全看到监察对象等问题。(视频存在问题情况详见附表一)。有178个视频点无声音,或存在电流音、杂音较大等问题。(音频存在问题情况详见附表二)。

  2、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上班时间无人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值班,存在缺岗脱岗、迟到早退的现象;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散漫,有的工作时间在电脑上看影视剧、网络视频、玩电脑游戏、浏览购物网站、炒股,有的上班时间打毛线。(存在问题情况详见附表三)。

  3、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方面

  从电子监察系统提供的情况看,少数单位亮红灯即存在超时办理的情况。2012年4月10日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显示的监察情况为:全省各地有4个单位总计亮红灯的事项6个。(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亮红灯情况详见附表四)。

  4、省直单位开展视频监察工作方面

  部分省直单位未按规定认真开展日常电子视频监察工作。其中,有19个省直单位未按时报送3月份电子视频监察情况,有8个省直单位未按规定使用电子视频监察系统开展视频监察。(详见附表五)。

  三、工作要求

  1、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迅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于4月底前报省电子政务监察中心。

  2、各级监察机关和各单位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赣监发〔2012〕1号文件的规定认真开展视频监察工作,做好日常值班和记录,并按时报送监察情况。要加强视频监察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音视频信号稳定、清晰可辨,符合规定。要充分发挥视频监察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逐级向监察机关报告。未主动发现问题的地方和单位,省电子政务监察中心将进行重点监察。

  3、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考勤和执行ab岗等工作制度,确保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在岗。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规范公共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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