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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科[2012]102号
【颁布时间】 2012-04-16
【实施时间】 2012-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0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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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网络推荐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和项目完成单位登录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业务平台http://www.jlb.sh.cn/xmsb,下载申报客户端,安装后使用推荐号和检验码登录推荐系统。推荐单位的推荐号和检验码另行发放,完成单位的推荐号和检验码向所属推荐单位申请。

  

  4、请各推荐单位、推荐人掌握标准,对推荐对象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由推荐人本人真实签名。

  

  四、推荐时间与材料送交地点

  

  1、书面推荐材料受理时间:2012年5月7日~11日。

  

  2、为了保障网络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按单位分类确定各推荐单位网络推荐截止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1)各区县、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学院和具有直接推荐资格的单位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7日。

  

  (2)各集团公司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9日。

  

  (3)市政府各委办局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11日。

  

  3、推荐材料受理单位与地点: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中心(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1216室),邮编:200235,联系电话:64682285、54259532、54259713,联系人:包豫,顾旭峰,窦海青。

  

  请各推荐单位和推荐人在上述期限内,集中向推荐材料受理单位按规定要求送交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它事项

  

  各专业评审组会议评审时,部分项目有可能要参加远程电话答辩,参加答辩的完成人应及时做好有关答辩的准备工作。

  

  推荐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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