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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2]107号
【颁布时间】 2012-04-18
【实施时间】 2012-04-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1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政发[2012]10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京国土资源管理转型创新总体方案》(宁委发〔2012〕26号),加快推动我市废弃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根据《南京市露采矿山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宁政发〔2012〕6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南京市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沈 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晶夫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侯成新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市督察办主任

  

  陈 光 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张燕蕾 市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唐建荣 市发改委副主任

  

  夏功年 市农委副巡视员

  

  芦 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际宁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海龙 市国土局副局长

  

  黄亚玲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维稳办主任

  

  包洪新 市环保局副局长

  

  诸渊深 市安监局副局长

  

  万晓义 市审计局副局长

  

  郑晓明 市旅游园林局副局长

  

  徐小春 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 松 栖霞区副区长

  

  王 磊 江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 晖 浦口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赵小华 六合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洪礼来 溧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正兴 高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孙小军 南京麒麟科创园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蒋兴宝 南京化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王海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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