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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对县级质检站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2009年以来,我省农业系统先后承担了62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经研究,确定近期对全省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9年开工、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的5个扩大内需县级质检站建设项目和2010年开工的24个县级质检站项目。 二、检查依据 (一)《农业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法规。 (二)省厅关于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三、人员组成和时间安排 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分组情况见附件1),从4月下旬开始,5月2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 四、检查方式和主要内容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财务和工程档案、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计划执行情况、建设进度和质量。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批复的初步设计与概算或者实施方案要求,若有变更是否有省厅批复文件;是否开工建设,建设进度是否符合实施方案的要求,如没有开工建设需书面说明理由;建设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二)资金落实与管理情况。配套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到位;是否按规定执行基建会计制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支出手续是否合理,财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违规现象。 (三)项目管理情况。是否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招投标过程是否规范,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监理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签订监理合同;工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包括立项申请、批复、初步设计、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开工报告、工程施工材料和施工日志等。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及早做好准备工作。各项目单位要认真填写《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统计表》(附件2),按检查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便查阅。 2.对照检查结果,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各市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限期抓好整改;对进入扫尾阶段的项目,要集中力量,加快建设进度;对已经完成建设任务、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要抓紧组织初验,并提报竣工验收申请。 3.认真检查,不走过场。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逐项检查,全面摸清项目的执行情况。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25前报厅质监处。 附件:1.检查工作分组安排(略) 2.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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