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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机构名称: 注 册 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办公室制 二○一二年
附件4: 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专项资金2012年度工作流程 一、受理申请程序 1、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统一受理本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5月10日。 2、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网站在线申报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数据服务机构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bippa@126.com,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注“预警项目数据服务商申报材料”字样。 3、协会按规定对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数据服务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即初选。 4、初选合格的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数据服务机构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协会。协会对所有申请材料妥善保存。 二、项目审查程序 专家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数据服务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正式评审,确认本年度入围的企业项目、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数据服务机构名单,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批准后将进行至少7天的网上公示。 三、项目对接程序 入围的企业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将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进行项目对接,对接双方需共同拟定海外预警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送协会审查。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一家中介机构只能承担一家企业的海外预警项目。 四、项目实施和验收程序 1、项目对接成功后,签署三方协议(协会与受资助的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数据库购买协议(协会与数据服务机构)。 2、协会按规定拨付政府专项资金,同时企业配套等额资金。 2、协会负责监督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组织验收项目的完成情况,并向主管报送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完成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