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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办安全[2012]36号
【颁布时间】 2012-04-26
【实施时间】 2012-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1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电监会2012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接上页]


  5、加强电力应急管理。继续加强《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安全监管法规体系,严肃电力事故调查处理。修订《国家电网大面积停电处置预案》,制定《电监会重大突出事件应急响应工作制度》,规范电力突出事件处置程序和内容,全力做好电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与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预测预警,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重特大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安全局)

  

  6、深入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贯彻落实电监会《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试行)》,继续开展火力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及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试点工作,强化并网机组安全监管,提高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保证电网运行安全。(安全局)

  

  7、继续推进电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与治理商业贿赂相结合,着力查处电力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落实中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纪发〔2011〕16号)和《2012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具体措施》(中治办发〔2012〕2号),继续推进电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完善电力行业诚信信息平台,建立激励惩戒机制,做好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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