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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12]35号
【颁布时间】 2012-04-22
【实施时间】 2012-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2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企业服务活动行动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5.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照“三年倍增五年超越”方案,按照“重点扶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市政府每年评选出100户规模优势企业、100户高成长企业、100户行业强企作为重点支持企业;每年评选出100个超亿元项目作为重点项目,重点监测、扶持和服务。对以上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有进有出,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对于不及时上报经营情况和项目进度的企业,以及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工程进展缓慢的项目,取消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资格,及时将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好企业和好项目调整进来。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各确定一定数量的重点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

  6.建立运行监测和定期交流机制。一是不断完善运行监测系统,建立郑州市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完善省、市、县三级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服务制度,跟踪重点产业、重点集聚区、重点企业运行数据,进行月度分析,强化七大重点产业月报分析制度和重点项目月报制度,完善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月报分析制度,加强与大中城市的运行数据对比,及时掌握发展动态,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密切与全国35个大中城市、27个省会城市的工业发展信息交流,定期组织调研相关重点城市的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规模总量变化等情况,为调整阶段性发展目标提供依据。三是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或建成投产、正式签定重大合资合作、企业改革改制或重组、股权或领导班子变更、生产经营重大波动,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影响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等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二)打造企业服务平台,破解企业发展难题

  1.完善企业问题收集和协调解决平台。一是充分利用郑州市企业服务平台及时收集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建立各县(市、区)政府,首席服务官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收集问题定期呈报制度。通过定期召开重点企业会议,听取企业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了解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工业经济工作推进办公室要定期整理归纳企业反映的问题,专题上报领导小组。二是建立企业问题协调解决制度。市工业经济工作推进办公室将收集的问题归纳整理,以转办或督办的形式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企业的个性问题,能够马上解决的,要现场办公、立即解决;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要联合办公,一次性解决;对本级、本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市工业经济工作推进办公室研究解决。三是完善郑州市企业服务平台各项功能,加强政企沟通,充实服务内容,力争实现企业问题网上受理、转办和答复。四是建立现场办公会制度。根据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由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现场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2.建立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一是加强银政合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定期走访驻郑金融机构,通报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市工信委每季度向驻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二是搭建银企洽谈平台。市工信委要会同市金融办深入调查企业融资需求,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建立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力争银企对接实现新突破。三是市金融办要组织我市双百企业、行业强企和重点项目开展与驻郑银行一对一“结对子”活动,有效破解企业资金难题。四是鼓励驻郑金融机构将七个重点产业、市“双百”企业、行业强企和重点项目作为信贷资金重点支持的对象,各债权银行原则上不能因信贷规模紧张而抽回银行贷款,确保企业资金链条的完整性和经营的连续性。五是引导企业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多种方式融资。在有色、装备制造、食品等行业上下游相关企业之间开展产业链融资;对与重点建设项目建立稳定供应关系的企业,开展订单融资;对原材料和产品资金占压较多的企业,开展存货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融资;鼓励和引导外资和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利用并购贷款、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票据贴现、买方信贷、出口创汇贷款、联合协作贷款等形式,拓宽融资渠道。六是加快直接融资步伐。市金融办要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引进创业投资,破解上市难题,力争五年内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突破2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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