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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切实加强税源控管 规范税收秩序,强化税源管理。针对税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税源控管,不断提高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与国税、工商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核实税务登记户数,排查差异户。组织开展税源巡查,开展对失踪户、非正常户、失效户、突击注销户的清查比对,大力清查漏征漏管户。加强对纳税申报信息的审核,对零申报、低申报以及长亏不倒等纳税异常企业进行重点审核和评估,对涉嫌偷逃税的及时进行税务稽查。加强对营业税起征点临界纳税人的税收管理,一方面严格落实营业税起征点调高政策,严禁为完成税收任务随意调高纳税定额,另一方面对经核实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及时加强税收管理。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税源管理,完善重点税源管理台账,建立重点项目税收管理台账,对建筑、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对资本交易、股权转让、私房租赁、高收入个人等税源隐蔽、不易控管的应税行为、应税群体开展重点检查,对委托代征、欠缴税款、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环节开展清理检查。坚持查票与查税相结合,严肃查处制售假发票、违规使用发票以及开具“大头小尾”发票虚列成本、隐瞒收入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五、构建管控长效机制 切实加强全流程税源管理,结合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按照“抓大、控中、规范小”的工作思路,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各环节入手,创新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手段,提升税源专业化管理水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完善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探索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大企业实行集团化管理、集约化经营、集中化核算等特点,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培养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人才及工作团队,对大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为其提供个性化服务,发挥大企业对税源的支撑作用。积极推进以信息化为核心的税收管理手段创新,完善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加强税源信息采集、管理、分析、开发和综合利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信息化条件下科学管理税源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