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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导检查。为确保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四个工作督查组,定期对各县(市、区)活动的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第一督查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规划局配合,主要督查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伊川县;第二督查组由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主要督查宜阳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第三督查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主要督查嵩县、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第四督查组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主要督查洛龙区、吉利区、高新区、伊滨区、经开区。 (二)提升工作实效。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影响和阻碍项目落实的拆迁、征地及融资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升项目建设服务水平,推动签约项目早落地、在建项目早投产,确保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取得实效,再掀项目建设新高潮。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同新闻单位合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报道项目落实年活动,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