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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促进江苏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苏建质安〔2012〕129号通知精神,现将申报第十九批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1年7月1日后新开工、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的位于我市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轨道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应用了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六项以上、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1)”两项以上,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2)应用了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或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1)”某一项(子项)新技术,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且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3、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程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4、三年内完成申报全部新技术内容的建设工程。 二、申报及有关程序 1、必须是南京市域内的工程可向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示范工程目标项目。 2、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见附件),一式叁份。 3、我委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各单位提交的有关申报示范工程目标项目进行初审。 三、其它 1、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6月30日前 2、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吕立河,83278219。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83号,邮编:210024。 附件: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 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 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 (2012年度第19批) 工程名称: 执行单位: 申报地区: 申 报 时 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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