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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㈢加快休闲渔业产业发展。继续创建20个水乡渔村,指导已经授牌的水乡渔村完善建设,提升品质,积极参加旅游部门开展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星级评定,扩大品牌影响力,提高社会认知度。扶持建设福州闽侯观赏鱼休闲渔业产业园,做强做响福州观赏鱼产业。 ㈣发展壮大水产加工业。以新一轮省级水产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加强自主研发和品牌创建,促进企业技术更新改造,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规模扩张,争取全省实现产值超10亿元的水产加工企业6家,对年产值达10亿元或出口超1亿美元的加工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加强科技研发力度,在海洋生物制药、节能减排低碳技术的应用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六、依靠科技创新,切实增强海洋与渔业产业核心竞争力 ㈠加强科技兴海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国家海洋局海岛开发与保护研究中心,支持福建诏安海洋生物产业园升级为“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支持福州、莆田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 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利用“6?18”项目成果交易会等交易平台,促进科技项目成果与企业对接,鼓励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加快技术、知识、人才、资本等要素的集聚。加强项目实施情况及效益的跟踪评估与分析,促使对接项目尽快落地转化为经济效益,提高科技对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㈢加大渔业科技推广力度。探索、改革和创新渔业科技推广模式、机制和方法,实施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开展水产育苗、水产品快速检测技术等渔业实用技术培训,培育1600名科技示范户,并为设区市和渔业重点县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加大渔业“五新”推广力度,重点推广抗逆性强的水产优良新品种、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和国标新渔药及循环水处理设备等水产新机具。 七、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开创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新局面 ㈠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完成海洋与渔业执法中队机构设置,加强对已设置的海洋与渔业执法中队的指导,进一步规范执法中队建设,将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细化分解到基层,逐步实施网格化管理;继续开展创建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活动,新增2-3个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 ㈡提升执法能力。加快福州海洋维权执法基地、东山执法码头建设,做好市县两级执法码头(基地)的规划工作;加快三艘省级海监维权执法船建造进度,配置省市两级海岛执法快艇。继续开展海盾、碧海等专项执法行动和海峡两岸协同执法行动,加大“三无”船舶清理整治打击力度,不断提升部门执法水平。 ㈢形成执法合力。完善与边防、海事、环保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将岸线巡查、打击违法用海等执法活动与伏季休渔、渔船安全监管等相结合,逐步形成部门执法合力。继续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联动执法和案件督办,加强与工商、农业等部门协调配合,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形式,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生产行为。 八、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营造海洋与渔业系统和谐发展氛围 ㈠加强党建工作。以创先争优为动力,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组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围绕“三学”主题活动,持续开展“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廉洁奉献,服务大局”主题实践活动,打造海洋与渔业发展的优质软环境;积极组织党员干部“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不断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纵深推进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 ㈡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培养锻炼力度,提升干部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选派2名干部到国家海洋局、2名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进一步转变文风会风,提高工作效能;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理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评估验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完成情况,督查“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对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指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律意识,树立海洋与渔业系统的良好形象。 ㈣做好老干部工作。注重以人为本,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同志,以创新的精神研究适应老干部工作服务的管理内容、方式、方法,尽职尽责,切实把老干部的各项要求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