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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4-26
【实施时间】 2012-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3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粮食局关于召开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北京、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经研究,定于2012年5月16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油菜籽托市收购政策,研究分析今年夏季粮油生产和收购形势,安排部署收购工作。会议由我局领导主持,请各有关省(区、市)粮食局分管局长、调控处处长,以及有关中央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请按以下内容准备书面材料:

  

  本省(区、市)今年夏季粮油生产、收购、销售形势及价格走势分析(包括小麦和油菜籽产量、商品量、国有企业及多渠道收购量预计等情况),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准备情况,以及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和市场调控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有关中央企业请参照以上内容准备相关材料。

  

  会议时间:2012年5月15日报到,5月16日开会。会期1天。

  

  会议地点:合肥市良苑商务会馆(合肥市芜湖路319号, 0551-2289999,2288888)。

  

  请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姓名、性别、民族、职务)及到达航班、车次于5月11日前传真至安徽省粮食局(传真:0551-2880502),会务组将安排接站。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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