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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12]472号
【颁布时间】 2012-04-23
【实施时间】 2012-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3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环境保护部关于举办2012年第一批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培训班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举办2012年第一批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培训班的通知

  (环办函[2012]472号)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河北省环境保护厅、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吉林省环境保护厅、辽宁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按照《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12〕147号)的要求,我部定于2012年5月举办第一批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培训班(共3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3期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将陆续在中国环境在线网(www.ceec.cn)上进行通知(见附件一)。

  

  二、培训内容

  

  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框架;污染减排法规政策;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现代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污染控制和监测技术进展。

  

  三、培训对象

  

  各级环保部门负责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工作的人员,纳入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范围的企业内部环保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人员(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四、其他事宜

  

  (一)请各省(市)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厅(局)严格按分配名额组织相关试点企业人员报名,并认真审核名单;分别在每期培训班举办前一周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二),并传真至我部宣传教育中心。

  

  (二)请参训人员携带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报到时提交会务组。参训人员交通、食宿和教材费用自理。

  

  (三)第一期培训班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承办;第二期培训班由我部宣传教育中心承办,兴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协办;第三期培训班由大连市环境保护局承办。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赵越

  

  电话:(010)66556478

  

  传真:(010)66556436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范雪丽

  

  电话:(010)84631438

  

  传真:(010)84636367

  

  电子邮箱:qihuanjian@126.com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2012年全国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培训班计划表(第一批)

  

序号

培训班班次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名额

培训地点

名 额 分 配

承办和协办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第一期

5月3日

5月4-7日

140

陕西榆林

榆林市(140)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郭小荣 电话:(0912)3599961

2

第二期

5月7日

5月8-11日

130

辽宁兴城

河北(20)、

天津(10)、

辽宁(60)、

黑龙江(20)、

吉林(20)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环境保护部兴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

陈凤霞 电话:(0429)5410565/15902422359

3

第三期

5月

具体时间待定

5月

具体时间待定

200

辽宁大连

大连市(200)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

刘伟 电话:(0411)84631369



  

  附件2.2012年全国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培训班报名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序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职 务

工 作 单 位

身份证号码

环保工作年限

手 机

办公电话

参加班次

备注

 

 

 

 

 

 

 

 

 

 

 

 

 

 

 

 

 

 

 

 

 

 

 

 

 

 

 

 

 

 

 

 

 

 

 

 

 

 

 

 

 

 

 

 

 

 

 

 

 

 

 

 

 

 

 

 

 

 

 

 

 

 

 

 

 

 

 

 

 

 

 

 

 

 

 

 

 

 

 

 

 

 

 

 

 

 

 

 

 

 

 

 

 

 

 

 



  填报单位联系人:电话: 传真: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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