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 科合[2012]66号
【颁布时间】 2012-04-20
【实施时间】 2012-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3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荐先进成熟的土地科技成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荐先进成熟的土地科技成果的通知

  (科合〔201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学会、协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为保障“双保”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土地科技支撑、引领与服务功能,加快推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与转化。

  

  现请各单位推荐先进成熟的土地科技理论、方法、技术和仪器设备等科技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基础科技理论、土地调查与评价技术、土地规划与利用技术、土地整治、复垦和开发技术、耕地保护与监管技术、土地管理信息化技术等方面的科技成果。

  

  每项科技成果请按提纲格式要求编写,不超过2000字。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地区各单位的推荐和汇总工作,部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和汇总工作,有关学会、协会负责本学会、协会的推荐和汇总工作。此项工作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的统一组织下,由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和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具体开展工作。请于5月25日前将报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函和汇总后的科技成果材料(纸质十份、电子光盘一份)交中国土地学会。若无科技成果推荐,请正式函复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土地学会 姚春芬 许坚  010-66562610 66562609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单卫东  010-66558403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编写提纲

  

  
成果名称:×××××××(黑体三号)

  


  一、内容概述(宋体小四加粗)

  

  主要包括成果简介、基本原理、技术特点、技术指标(宋体五号)

  

  二、应用范围及应用实例

  

  主要包括成果应用的范围,已推广应用情况、效果、应用前景及市场预期等,结合自身成果特点,可进行适当修改、补充和完善。(宋体五号)

  

  三、推广转化方式

  

  主要包括:宣传报道、会议交流、人员培训、技术咨询、现场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等,结合自身成果特点,可进行适当修改、补充和完善。(宋体五号)

  

  技术依托单位:

  联  系  人:(负责本单位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部门的负责人)(宋体五号)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