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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兰州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2-04-25
【实施时间】 2012-04-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3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了加快启动和推进我市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兰州市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牛向东 副市长

  

  副组长:郑志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天亮 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成 员:范兰琴 市民政局副局长

  

  鲁福有 市财政局副局长

  

  谢立宏  市国土局副局长

  

  卢 健 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祥生 市房产局副局长

  

  鲁北军 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杨小顺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育民 市总工会副主席

  

  石怀安 市社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职责:指导全市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研究决定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的相关政策、实施意见以及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鲁北军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与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研究提出全市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实施意见;协调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快工作进度;审定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督促检查全市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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