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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厅产权[2012]201号
【颁布时间】 2012-04-01
【实施时间】 2012-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4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启用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启用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厅产权[2012]201号)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推进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信息化,我们组织开发了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并已在我委网站上公布,现将系统启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企业应当高度重视资产评估管理系统升级工作,认真梳理规范本企业评估管理工作流程,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好资产评估管理信息化工作。

  

  二、中央企业可登录http://zcpg.sasac.gov.cn:9004/jqreport启用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原“久其通用数据管理平台”停止使用。2012年1月1日起至启用系统期间已经完成的备案项目,请逐项补充填报。

  

  三、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启用后,中央企业接受所属企业备案申请或向我委申请备案、核准时,应当按照《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见附件)明确的填报流程及操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通过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和审核,确保数据资料真实、准确、规范,不断提高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启用后,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及备案编号通过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生成。备案表及备案编号是企业进行产权交易、协议转让、产权登记等经济行为的必备要件,须规范管理。

  

  五、中央企业应当高度重视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的汇总分析功能,按季度、年度等分期进行汇总分析,为本企业经济决策提供服务,同时向我委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中央企业在使用评估管理信息系统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产权管理局或系统开发商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联系人:李雪梅 马锋

  电话:010-63193555、63193015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齐珈辉

  电话:010-88551199-8897、18601212623

  附件: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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